在乱世,多认识些能人异士,便多一份安全保障。
是以,王思文从一开始态度便很好。买下那虎尸,张口就是一千两。
当他这种人有心想要交好一个人,很难让人产生恶感。
所谓君子如玉,如切如磋。王思文便是这种人。
大家族里养出的公子,言谈举止、品貌教养,皆是上乘。
王思文为家中谋划,态度坦坦荡荡。
这是为了双方都好的阳谋,他不信有人傻到拒绝。
没想到,眼前之人就是个万中无一的“傻子”。
于欢:“不了,我胆小。见了当官的容易说错话。”
王思文:我信你个鬼。
他堂堂一个举人,能和县令平起平坐,父亲又是当朝三品大员。
就这样,于欢看到他也没半点畏惧之色。
连带那个表姐,说话也是滴水不漏。
这样的人会怕见官?!
王思文转头看向红姑,想说当人姐姐的,总要关心一下表弟的前程吧?
他刚才可是听说了,这位表姐独自抚养小儿,若是有个靠山,将来日子也能好过些。
谁知红姑立马点头应和:“对对对,我们就想老老实实当个小老百姓。”她欢弟的身份可不经查,不见,说啥都不见!
这姐弟俩当真是油盐不进!
王思文简直要气笑了。
一旁的王忠还要再劝,被他拦住了。
王思文不是那等强人所难之人,只摇头笑道:“罢了,人各有志。于兄弟日后若是改了想法,可随时再来,若我不在,便去找王忠。”
王掌柜当即点头应和:“对对,你若想通随时来找,我平日都在店中。除此之外,于小兄弟以后若是再打到什么野味,或者这位娘子采了新鲜的山货,也尽管送过来。我保管给你们一个好价钱。”
王掌柜的态度十分殷勤。
不管这人将来能不能有出息。
单就眼下来讲,这可是能独自猎杀大虫之人,以后定还能打到不少好东西。
哪怕为了他们酒肆,这关系也得维护好了。
双方顺利结束此次交易。
于欢和红姑因有了个卖货渠道,亦是开心。
于欢把那箱银子放进红姑的背篓中,一把背在肩上。
谢绝对方留饭的好意,三人高高兴兴的离开了。
从王家酒肆出来,未时已过。
于欢在附近小摊上买了几只大肉馒头。
三人边走边吃,吃饱后买了些东西,便匆匆往家中赶去。
刚走出临安城,天便黑了下来。
…………
她们其实拢共只去了几家店。
第一站去的布庄。
红姑买了些布料和棉花。
于欢买了两床现成的棉被,并做好的各式男子衣衫、鞋袜等物。
第二站是米行。
家中粮食已经消耗的差不多,地里的庄稼还没到收获的时候。
刚好挣钱,于欢便趁机多买了些。
第三站就在米行隔壁,是家杂货铺子。
于欢顺路在这儿买了些油和盐。
最花时间的主要是最后一站。
糊窗户用的油纸不在本区。
于欢打听过,要去北边卖书籍纸张的那条字画街才有的买。
于欢和红姑不熟北城地形,颇费了些时间才找到地方。
彼时天已经晚了,她们买好油纸便赶紧出城往回走。
路上,于欢挑了个挑子,左边是整整三袋粮食,右边是红姑来时背的那个大背篓。
背篓里面,最底下放着于欢装银子的木箱,周围塞着于欢买的衣服鞋子。
小石头挤在这堆东西中间,屁股底下坐着银箱子,半躺在背篓里,身下垫着被子,身上还盖着另一床厚厚的棉被,睡的正香。
红姑背着另一个小些的背篓,里面装着油纸、棉花、盐巴、油等零碎物件儿,怀中还抱着两匹布料。
今日是个上弦月,月光朦朦胧胧的,不是很亮。
漆黑一片的旷野中,红姑背着背篓、抱着布匹,跟于欢深一脚浅一脚的往村里走去。
…………
人在赶路时,总爱想些事情打发时间。
这真真是叫人惊奇,红姑边走边忍不住想。
短短几个月,她竟然已经拿身边这人当亲弟弟看待。
若是换做村里其他男子,便是年纪再小,红姑自认也不会放心跟着对方走夜路。
可换了于欢,她却只觉放心。
最开始,红姑便注意到于欢的特殊之处。
当时她想着,管他是山间精怪,还是下凡的仙童,总归只是借势一用。只要能让她们母子在新的地方站稳脚跟便好。
在那之后,于欢做什么,跟她便没有关系了。
因此,刚到村子的一个多月,红姑带着小石头,几乎没有主动接触过于欢。
就连于欢家房子盖好,她家还在建的时候,红姑宁可带着小石头睡在废墟上,也从未想过去隔壁借住。
那么,她们是从什么时候熟悉起来的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