惊雷炸响,雨势愈发滂沱。林之鹤的剑锋堪堪擦过北凌人喉头,却在最后半寸被魔气绞住剑身。他手腕一抖,剑刃竟出现了一道裂缝。
北凌人趁机加大了劈砍的力度,刀影重重如鬼魅。林之鹤身形微微晃了下,持剑的虎口已然崩裂,鲜血顺着剑柄蜿蜒而下,在雨水中晕成了淡红色。
“到此为止了。”北凌人扬起九环刀,“等你死了,我再处理后面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妮子——”
林之鹤道:“晚了。”
北凌人一愣:“……什么?”
林之鹤不再言语,只是默默看着他。北凌人的刀尚未触及他的头顶,刀势陡然一滞,发出不堪重负的悲鸣。
魔气竟顺着刀柄,倒灌入了北凌人体内!
方才交手时林之鹤的剑气早已悄然侵入敌人肺腑,北凌人的表情凝固在了脸上,摇摇晃晃地倒了下去。
几乎是在同一时间,林之鹤猛地偏过头,咳出一大口黑血。他先前就受了重伤,与北凌人一战完全是凭一口气撑着,如今胜负已分,那口气也就散了。
他一头栽了下去。
记忆里最后的画面,是南问柳担忧的表情。
——当然,是装出来的。
开玩笑,这可是林家的少爷!
药店掌柜把林家人吹得那么厉害,简直都不像是一个物种了。可南问柳今天见了,也就是两只眼睛一张嘴巴,和千千万万的人没什么区别嘛。
可这是个绝佳的机会。
南景的世家地位高不可攀,听说他们从小就享受着优渥的生活,接受着最精英的教育,实在烂泥扶不上墙的,也有各种灵丹妙药可以提升修为,待到年岁足够便可拜入南景学宫。
有追求的就好好读书,没追求的就混吃等死,家族早就为他们的余生铺就了一条坦途,人生实在过于轻易。
然而对于千千万的平头百姓来说,人生俨然又是另一番模样。
双方仿佛生活在两个世界里,想要以平民之身接触到林家,又不引起对方的怀疑,可谓是难如登天。
这个机会,南问柳已经等了很久了。
果然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工夫。南问柳努力压下自己上翘的嘴角,花了足足两秒钟时间,给自己编了个父母双亡、无依无靠、独自一人以采药为生的清纯小白花人设。
按照话本里面的说法,少爷们就喜欢这一口。不管他们平时有多邪魅狂狷,多清冷高贵,最后总会输给倒茶都倒不好的小白花。
为了演得更像一点,南问柳又花了足足一分钟的时间收拾屋子,将她的剑和那支价值不菲的白玉簪都收了起来,确保没有破绽之后,才把林之鹤拖了进来。
南问柳环视着狭小的屋子,开始犯了愁。
屋里只有一张床,并且绝对躺不下两个人——就算能躺的下,她也不能允许一个浑身失血的陌生男人躺在上面。
她想了想,从角落里扒拉出来一张灰扑扑的草席,扔到地上。
这就是林少爷接下来几天睡觉的地方了。
要是他能活下来,她就挟恩图报,狠狠讹他一笔;要是他死了,她就直接用草席一卷,扔到乱葬岗去。
又经济又省事,她真是天才。
然后南问柳就把病人扔在这里,自己和着衣服躺到床上,再次心安理得地睡下了。
可能是因为今晚太累了,这一觉她直接睡到了次日早晨,外面的雨早就停了。南问柳伸了个懒腰,下床时被绊了一下差点摔倒,这才想起屋里还有个人。
林之鹤昏迷中依然皱着眉头,额头渗出细密的冷汗,呼吸轻得像一片羽毛。
南问柳蹲在草席边,小心翼翼挑开他的衣襟。少年胸口处的刀伤十分狰狞,泛着诡异的青黑。
“啧,昨夜北凌人应是筑基境巅峰,距离金丹只差一步……”南问柳喃喃自语,“不过说来也奇怪,林家少爷金尊玉贵,身边怎的没个保护的人?”
算了,左右这都是林之鹤该操心的事。她只是一个普通路过的孤女而已。
她在伤口上敷了些金疮药,却忽然被攥住了手腕。林之鹤那双浸着寒潭的眸子不知何时睁开了,沉默地盯着她,眼尾挑起锋利的弧度。
只是他如今重伤在身,脸上毫无血色,那双眼看起来有些雾蒙蒙的,没什么威慑力。
南问柳愣了下,一秒入戏,做出一副又担心又害怕的表情:“你、你还好么?我没有害你的意思,就是给你简单处理了伤口……”
晨光熹微,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棱洒进屋内,隐约能听见几声鸟鸣。
这间屋子布置简陋,简直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了,也许所有家具连同房子加到一起,都不如林之鹤一块玉佩值钱。
林之鹤的目光缓缓扫过少女凌乱的鬓发,而后是她洗得发白的粗布衣,她衣带松松垮垮系在腰间,外衫随意披在肩头,俨然是匆忙起身的模样。
晨光里她眼睫低垂,腕骨纤细得好似一折就断,被他攥在掌心的肌肤却温暖得教人发颤。
他大脑还有些迟钝,过了半晌,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一个问题。
她居然衣不解带照顾了我一夜——他如是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