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欢:“我教你。”
瘦猴一怔。
于欢说着,转头看向慢慢长大嘴巴的队员们:“不光是你,大家都教。以后每天早上留出些时间,我来教你们认字。”
于欢一脸平静的说出这句话时,声音并不大。
但听在队员,却宛若一声惊雷炸在心头。
“真的!?”
“当真?!”
一瞬间,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起来。
开心,狂喜,不可置信。
比领到银子还要开心百倍、千倍!
“当然,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们。”于欢一挑眉,从背篓里变出一大把毛笔来。
“来,你们分一下,一人一只毛笔。”
“哦!我能学识字啦!”
“老大,你可太好啦!”
“谢谢老大!”
“老大,你是这个!”
“老大,我铁牛这辈子跟定你了!”
于欢:“这些玩意儿太贵了,我就没买纸和墨水。
“回头我给你们做一块石板,大家沾着水练字吧。”看到队员们这么开心,于欢突然有些不好意思。
甚至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真的有些抠门了。那些纸和墨水,她也不是真的买不起……
一秒钟后,于欢竖起眉毛——不是她抠门,都是商家的错!
“这就已经很好了。”
“真的,我从来没想过,我这辈子还能拥有一支毛笔。”
队员们珍惜的摸着手中那只细小的毛笔,仿佛拿着什么重逾千钧的东西,目光一刻也离不开。
有人的眼睛已经悄悄变得湿润。
漆黑的院子里,一点油灯照亮眼前的方寸空间。
于欢看着队员们一张张年轻的脸,突然很庆幸,自己最终还是做了这个决定。
队员们收到毛笔时,小石头也跟着眼巴巴的看着。
很快,他便如愿收到了一根同样的毛笔。
即便还是孩子,小石头也懂得这根毛笔的珍贵之处。
它代表着一个未来。一条原本不可能出现在他生命中的道路。
他稀罕的看着手中的毛笔,又抬头看向不远处的小舅舅,眼睛里闪着亮晶晶的光。
红姑怜爱的抚摸着儿子的小脑袋,脸上带着笑。
…………
第二天一早,天刚蒙蒙亮,队员们不约而同起了个大早。
他们在于欢家门口集合时,互相看看对方的黑眼圈,无声笑了起来。
怎么可能睡的着呢?
一想到今天要来识字,好多人半夜就惊醒了。
然后穿好衣服,一遍一遍摩挲手中的毛笔。
有人干脆爬出被窝做早食。
等到家里人起来的时候,惊讶的发现饭都已经做好。
而做饭的人早已经出门去了。
他们来的太早,怕吵醒于欢,就安静的在门口蹲着。
从怀中拿出各自的早饭,默默吃起来。
没想到,才咬了两口,于欢家的大门便吱呀一声打开了。
看起来十分精神、似乎早已起床的于欢一脸诧异:“你们今日怎来的这么早,来了怎么不敲门?外头冷,先都进来吧。”
此时已是初冬,一九天。
新荒村的位置处于恒朝北方,气温下降很快。
尤其是一早一晚,天就格外的凉。
饶是狩猎队的年轻人们身体好、火力旺,在外头伸出手来练字还是会有些难受。
好在于欢的屋子当初建的够大。
于欢今日早早就起床了。
她把卧室里的东西全部收进空间,只留了一个简易木架子床在外头做样子。
又在地上放了几张条凳给人坐。
于欢昨天晚上在空间里连夜做了张“黑板”,又用工具将一整块大石板劈成薄薄的几片。
识字用的简易教具便算作好了。
因为之前封过家里门窗,窗户全部关住,屋子里实际很黑。
于欢又不能拿自己做的电灯出来,她干脆动手把木质窗扇整个拆了下来,只留下外面那层纸糊的外壳。
于欢家的窗户做的很大,窗扇一卸下来,光线透过窗纸照进屋内,屋子里顿时亮堂不少。
就是有些冷。
但总比在外头要强上许多。
…………
队员们跟着于欢第一次进了她的房间。
屋子里的陈设堪称简陋。
除了一张床,其他东西明显都是为了给他们教学现置办的。
称一句家徒四壁也不过如此。
队员们震惊于他们队长的“简朴”,于欢对此却没什么感觉。
待人都到齐之后,红姑送来热水给大家暖手,然后就被于欢拉着坐了下来:“表姐,你也跟着学,毛笔就用我的。”
“好了,我们现在开始。”
一瞬间,所有人的表情都严肃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