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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春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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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闻淮一手撑伞,一手牵着宋弃,走在路上。

两个人从吃完早餐后就开始沉默,宋弃没有问林闻淮出门是去哪里,林闻淮也没有开口。

两个人好像对此行的目的地心照不宣。

林闻淮不知道怎么开口,他从出门的那一刻就开始后悔。

从今早小孩开口开始,他就开始怀疑昨晚约好今天带小孩去警局的决定是否正确,他不想当着小孩的面和警局的人会面,他隐约有预感,他怕对小孩来说是二次打击。

相比起林闻淮的沉重,宋弃牵着林闻淮的手此刻觉得很轻快。

宋弃觉得奇妙,这是他以往都没有过的感觉。

伞像一道屏障,将伞内伞外隔成了两个世界。

伞外下着绵密的雨,他以前最不喜欢这样的雨,但他觉得与其称之为雨,他其实更觉得像“雾”,因为绵绵密密,打在身上没什么存在感,不注意甚至都发现不了它的存在。没什么必要躲雨,但又没过一会身上就会变得潮湿。

而这种潮湿的程度是不管在“雾”中呆多久,都能准确无误的卡在彻底湿透和干爽的中间,不上不下。

但宋弃此时却有些喜欢下雨了,他第一次悠闲的在雨中行走,不用着急,身上也保持着清爽和温暖。第一次认真观察这些“雾”在空中的形态,细细密密,像他在路边看见摊主做棉花糖时飘在空中的白色糖丝,甜腻腻的。

宋弃收回目光,看向温暖的来源——林闻淮的手,又慢慢向上看去,“雾”打湿了林闻淮肩膀的一小块布料,但衣服的主人仿佛未察,安静的牵着他在雨中行走。

伞是林闻淮与外界划出的分隔线,而分隔线内只有他们两个人。

宋弃第一次希望,这条路能再长一点,但他也知道再长的路,也有终点。

-

S城,警局。

一到警局,宋弃的心情又重新回落,这两天的经历像一场梦一样,他突然惊醒。

而美梦的残余的喜悦,在梦醒时刻从更高处狠狠摔下,变得粉身碎骨。

他的心情更糟了,但是宋弃习惯了,他没有哭闹,只是平静地变得更加沉默。

这里的流程他很熟悉,他蛮喜欢这个人的,但是他见过太多次从这里走出去的人表情的变化,他不想看到这样的表情在林闻淮脸上浮现,所以他只想在门口等这一次的分离。

“哥哥,我有点累,可以在这里等你吗?”宋弃轻晃林闻淮的手,望着大厅的一排长椅。

林闻淮愣了一下,一路走来,他以为小孩会好奇,或者悲伤不舍,又或是不安,每一个假设他都没想好要怎么解决,甚至不知道怎么开口支开小孩能独自和警局的人面谈。

但此刻宋弃开口主动留在警局大厅,没有他假设的种种,只有平静的疲倦,林闻淮不是觉得松一口气,反而感觉心口有些堵。

“好。”林闻淮松开牵着宋弃的手,摸了摸他的脑袋,蹲在他面前仔细叮嘱:“那你要在这里等我,不要乱走,有事找我或者去找警察叔叔帮忙”。

“好。”

听到宋弃答应他,林闻淮才转身走向前台找警察询问。

宋弃看着林闻淮的背影,攥了攥温热的掌心,但掌心的温度还是慢慢消散开,他松开手垂在身侧,安静地坐在大厅的长椅上。

-

刘警官是今年来警局实习的警察,可能因为这地处偏僻,再加上这儿只是个小分局,平时很少人会来,而大厅更是经常空无一人。

从男人带着小孩走进警察局大门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了,她刚想走上前询问他们需要什么帮助,就看到男人对蹲在小孩面前低声说话。

她张了张口,又默默地闭上了。

林闻淮来到前台压低了声音,简单的和刘警官说明了情况,想看看能不能帮小孩找到家人。

刘警官有些犯难,从今早她看到交班同事的工作留言后,就大概有个猜测,听完林闻淮的话,认了一下小孩的脸,果然是那家人的小孩。虽然她才来这边不到一年,但她对这个小孩说不上陌生,甚至可以算的上熟悉。

这个小孩是这片区域很“有名”的小孩,他妈妈宋文是个陪酒女,早些年一个人来到这座城市在老城区租了个一室一厅。因为长得很好看又很会说话,在这一片的“酒街”很有名,很多人都喜欢去找她喝酒,她工作的酒吧一下子就在酒街脱颖而出。

但没过多久,她工作的酒吧总是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闹的鸡飞狗跳,警局在那段时间经常接到举报,需要出警调解。

同时宋文在这个地方也名声开始变得不太好听。

有传言是因为宋文惹上不该惹的人,招来报复。也有人说是有老板看上她了,和酒吧老板抢“摇钱树”。还有人说是她八字不好,扫把星克人。

一时间乱七八糟的传言满天飞。

有天下午,她突然就离职了。老板还不及挽留她,她就直接消失了大半年,但这边的住处,每个月房租还依旧交着。

本来房东都在想要不要把房子收回来了,宋文就抱着个小孩回来了。

有知情人说,那个小孩是宋文和有钱人家的公子哥生的,宋文想榜孩子上位,结果人家不想要她,所以她又带着小孩回来了。

但具体如何就不得而知了。

但宋文这个小孩是真的可怜。

从小到大基本都被宋文关在家里。

宋文回来后又回去了之前的酒吧工作,每天也不怎么回家,更别提管他。

警察局本来对于这些流言也没当真,在这个年代,人能保全自己就不错了,真真假假谁也说不清,更何况这是宋文的家事。

只要宋文没有触碰到底线或者有实质性的行为和证据,警局也没有资格去插手。

直到有一次接到报警,寒冬飘絮,她把睡着的小孩丢在野外,机缘巧合被路人发现了,送来了警局。小孩那年才三岁,冻的全身发紫,再晚点送来可能就没了。

警察局一查才发现,宋文有试图遗弃小孩的倾向。

多次带小孩出门将他一人留在人群之中,但又在临临将他带回家。

够不成遗弃,也可以是猜测,单凭这一次的举报也能只是“意外”。

在这个年代还不是信息发达的年代,一切都只能靠人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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